辽宁省反家庭暴力条例/第二章 家庭暴力的预防第十条有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基层妇女联合会及时排查化解家庭矛盾纠纷,确定重点工作对象,预防家庭暴力的发生。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2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