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第二章 选举工作机制及职责第十条有效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二)制定换届选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三)组织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四)受理有关换届选举工作的举报和来信来访;(五)指导选举工作中的其他事项。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