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新型电力系统示范中心城市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对在建设示范中心城市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25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