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新型电力系统示范中心城市促进条例/第五章 保障监督第三十六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电力应急管理联动机制,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电力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25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