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规定,城市施工现场作业不符合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