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汉阴凤堰梯田保护与利用条例/第四章 传承和利用第三十一条有效鼓励凤堰梯田保护区域内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村民依法利用凤堰梯田资源从事乡村旅游、餐饮住宿、民俗展示、农事体验、研学实践等经营活动。汉阴县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奖补办法,给予凤堰梯田保护区域内水稻、油菜达标种植主体一定的奖励补助。地方法规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