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汉阴凤堰梯田保护与利用条例/第四章 传承和利用第三十条有效鼓励依法开展下列有利于凤堰梯田保护的活动:(一)开展插秧、收割、丰收庆祝等农耕文化活动;(二)举办放水、交接水等传统灌溉文化活动;(三)挖掘、整理凤堰梯田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技艺、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创作文学、舞台、影视艺术作品,开展研究交流活动;(四)其他活动。地方法规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