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潼关肉夹馍产业发展条例/第五章 传承与创新第二十六条有效潼关县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潼关肉夹馍文化传承基地、非遗工坊等建设,开展传统制作技艺展示、传承培训、研学研修等活动,做好潼关肉夹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申报工作,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对潼关肉夹馍传统制作技艺采用整理、研究、交流、收徒等方式,推动潼关肉夹馍文化传承传播活动。地方法规 ·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