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潼关肉夹馍防伪溯源系统,利用信息化技术对产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实现产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

鼓励企业运用防伪溯源技术,对产品进行标识和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地方法规 ·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