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潼关肉夹馍产业发展条例/第三章 生产经营规范第十五条有效潼关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潼关肉夹馍生产经营主体的指导和服务,支持其进行技术改进、设备更新和工艺提升,推进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生产。鼓励和支持潼关肉夹馍生产经营主体按照有关技术规程,提升原材料烙烤、卤制、灭菌、冷藏、包装等生产加工能力和水平。地方法规 ·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