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平安建设条例/第三章 闭环管控第十六条有效有关单位作出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造成较大影响的重大决策事项的,应当在决策前按照规定开展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网络舆情风险评估、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等审查评估。司法行政、信访、网信、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加强对重大决策审查评估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