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平安建设条例/第三章 闭环管控第十五条有效平安建设统筹协调机构应当督促其成员单位落实安全稳定风险隐患闭环管控责任,建立健全社会风险监测、排查、评估、预警、处置和反馈的闭环管控机制,实现精准、协同、高效防范和处置社会风险。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