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永定河保护条例/第七章 区域协同与流域协作第五十条有效本省制定永定河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重大政策以及编制相关规划时,应当加强与永定河流域上下游有关地区的沟通与协作,推动机制制度、监管措施等内容相协调。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