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本省制定永定河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重大政策以及编制相关规划时,应当加强与永定河流域上下游有关地区的沟通与协作,推动机制制度、监管措施等内容相协调。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