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永定河流域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按照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原则,强化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建设绿色生态河流廊道,促进水生态健康,加强永定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