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永定河保护条例/第五章 生态保护与修复第三十六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应当严格落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削减和控制本行政区域的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根据本行政区域水环境质量状况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可以对国家重点水污染物之外的其他水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排污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水污染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