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中小企业诚信建设,引导中小企业诚信经营,帮助信用优质企业在经济和社会活动中更好地发展。中小企业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规范内部管理,履行法定义务,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劳动者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5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