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总工会应当根据职工需求和社会保障状况实际,科学制定职工互助保障活动发展规划,争取同级人民政府支持,协调社会资源,为开展职工互助保障活动营造环境、创造条件。

鼓励用人单位支持工会开展职工医疗互助等职工互助保障活动。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