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三章 野生动物管理第三十六条有效由省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实施的涉及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行政许可事项,省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委托市州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实施,并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