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第七章 安全管理第四十四条有效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数据安全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数据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依法防范和打击危害数据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数据主管部门在具体承担数据管理工作中履行相应的数据安全职责。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