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开展大数据发展应用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遵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承担社会责任,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