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养老服务条例/第四章 社区养老服务第二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社区养老服务纳入城市便民生活圈建设,拓展社区养老服务功能,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便捷服务。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