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应当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代表联络站、基层联系点等机制和平台的作用,扩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人民群众对监督工作的参与。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7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