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执法检查应当制定执法检查方案。执法检查方案由具体组织实施执法检查工作的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拟定,报主任会议确定。执法检查方案应当包括执法检查的目的、内容、方式、时间、要求等事项。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