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八章 附则第五十三条有效本办法所称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