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有效出租汽车应当按照规定安装出租汽车标志灯、空车待租标志、计价器和消防、防护装置,标明收费标准,设置服务质量监督标志,保持车辆卫生、整洁。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7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