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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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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

第二十六条

有效

用人单位自上级工会批准筹建工会组织的次月起,由上级工会按照工会法有关经费数额的规定对其收取建会筹备金,待工会建立后,按照工会经费管理的规定返还给该工会。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7日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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