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医保部门应当推进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探索建立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多渠道筹资机制,解决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的医疗护理保障需求。

地方法规 ·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