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第五章 医养康养结合服务第三十一条有效医保部门应当推进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探索建立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多渠道筹资机制,解决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的医疗护理保障需求。地方法规 ·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