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有效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履行监督职责、超越委托范围、出具虚假质量监督报告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