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第二十二条有效建筑工程领域应当建立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或者劳务分包单位应当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其进行基本安全培训,并对务工人员的身份信息、劳动合同签订、工资结算及支付等信息进行实名制登记管理。未订立劳动合同且未进行用工实名制登记人员,不得进入现场施工。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