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文化旅游促进条例/第三章 服务保障第十九条有效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策措施,支持文化旅游企业通过整合资源、募集资金、品牌输出、兼并重组等方式发展壮大;支持文化旅游企业与社会资本合作,开展旅游与文艺、教育、康养等领域的跨界融合运营。地方法规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