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育法治文化,引导村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发挥德治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

地方法规 · 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