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和美乡村建设条例/第四章 环境美化第二十四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模式,推进建设无害化户用卫生厕所。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公共厕所,加快建设乡村景区旅游厕所。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发展庭院经济和绿色农业,积极推动农村厕所粪污就地就农资源化利用。鼓励和支持建立后续管护市场化运作机制。地方法规 · 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