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条例/第七章 监督保障第四十三条有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拖欠务工人员工资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查处。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5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