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已作出具体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巴彦淖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