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城市客运交通管理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遵循统筹兼顾、服务群众、安全可靠、便捷高效、经济适用、绿色低碳的原则。地方法规 · 巴彦淖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