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四章 使用管理第二十五条有效管道燃气用户需要改动、拆除固定燃气设施的,应当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经燃气企业同意后,由具有燃气施工资质的企业组织施工,所需费用由用户承担。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