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四章 使用管理第二十三条有效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履行普遍服务义务。对提出使用管道燃气并符合使用条件的用户,不得拒绝供气。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