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应当做好科技特派员选派推荐、日常管理、培训交流等工作,为科技特派员深入基层开展科技服务和创新创业活动提供工作保障,落实科技特派员各项优惠政策。

地方法规 ·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