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五条有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七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