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通过在智能终端产品上安装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选择适合未成年人的服务模式和管理功能等方式,避免未成年人接触危害或者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合理安排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的时间,有效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严格管理网络支付账户、网络游戏注册账号,避免未成年人使用成年人网络支付账户、网络游戏注册账号进行网络消费或者娱乐。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