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自治区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体系,构建健康安全的网络成长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

政府、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宣传教育,培养和提高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增强未成年人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的意识和能力,帮助未成年人养成良好的使用网络习惯。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