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未成年人的保护,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