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宣传报道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先进事迹,营造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舆论氛围。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