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读,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公布涉及民营经济的政策及其配套规定,同时公布各相关部门明确清晰的政策解读信息,及时将支持政策和服务信息推送至民营经济组织。

设置政策适应调整期的,政策实施部门应当指导帮助民营经济组织制定解决方案。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