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国家工作人员在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