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市更新条例/第三章 城市更新实施第十八条有效城市更新应当加强泉水保护利用,对更新过程中新发现的泉水出露点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保护。对名泉出露点分布较为集中的区域,应当统筹规划建设泉水街巷、景观轴线。结合城市更新项目,加强泉水保护、泉水文化展示、休闲娱乐等设施建设。支持利用泉水资源依法建设泉水院落、生态住区,打造独具泉城特色的城市空间。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