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消防条例/第四章 消防组织第五十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用于充实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并由用人单位与其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