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消防条例/第三章 火灾预防/第三节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公布实施,单位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要求。单位应当根据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报警与接警处置、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以及安全防护救护等措施和步骤。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