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第六章 服务保障第四十八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建立健全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广泛听取包括民营经济组织在内的各类经济组织的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其反映的合理问题。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