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8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建立健全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广泛听取包括民营经济组织在内的各类经济组织的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其反映的合理问题。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